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现已展开

一、征集对象

(一)优先征集2012届应届毕业生。

(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21022日―1030日上午11

三、报名方式

(一)男兵:向所在学院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校征兵办报名。

(二)女兵:从现在开始至115日止,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四、征集条件和标准

(一)年龄条件:在校男性学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女性学生年龄不超过19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2岁。

(二)身体条件:男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视力要求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血液、肝功、尿检、心理检测等符合标准。

(三)户籍条件

1、在校学生为福建省内生源,以及2012111日前落户厦门的省外生源。

22012届应届毕业生为厦门本地户口或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于111日前落户厦门的外地生。滞留学校集体户口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报名应征。

五、征集程序

(一)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按照本人自愿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自愿应征入伍的2012届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可直接到校征兵工作办公室报名【地址:嘉庚三131314;联系电话:2180211(上班时间),E-mailxmurwb@xmu.edu.cn】。

(二)体检办法

预征对象的体检工作,由厦门市思明区征兵办公室负责。

(三)政审办法

预征对象入学后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厦门大学保卫处负责。

六、学校关于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政策

(一)积极认真落实国家、福建省及厦门市关于大学生征兵入伍的相关政策。

(二)学业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各学院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

(三)免交学费。我校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其顺延的学制,免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享受学校助学金。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享受一等奖学金一次;荣立两次三等功或三等功以上、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在正常学制内享受一等奖学金。

(四)退役后的复学。学生服满现役期,根据个人申请,立即办理复学手续,可在原系列根据个人志愿选择专业就读。服役期间,荣立两次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符合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其中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推荐。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在服役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的,学校准其复学。未服满现役或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除按《兵役法》、《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惩处外,取消其保留学籍、复学和安置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厦门市思明区征兵工作办公室:826931124小时值班)。

(二)厦门大学征兵工作小组办公室

1、地址:嘉庚三131314

2、电话:2180211(上班时间),E-mailxmurwb@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