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
2012年信息采集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05〕10号)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重视
采集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率的有效手段之一。各单位应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填写要求
请相关贷款毕业生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
(一)“个人有效联系方式”请填写家庭联系电话;
(二)“个人电子邮箱地址”为必填项;
(三)“联系人”须是有固定职业及居住地址的亲友,“联系人住址”不得填写当前学校宿舍等非固定无效地址。
(四)无需填写“合同还贷介质名称”和“合同还贷介质帐号”。
(五)若有院系变动的情形,请到变动前所在学院的名单中查询其信息。
三、提交材料要求
学生填写《厦门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新闻传播学院信息采集汇总表》(附件2),请于2012年6月4日前发送至xwxywh@xmu.edu.cn,标题处标明“信息采集+姓名”。
《厦门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纸制版请于2012年6月4日前提交至学院分管辅导员处,《新闻传播学院信息采集汇总表》不需纸制版。
附件:
1.厦门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
2.新闻传播学院信息采集汇总表
新闻传播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