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小学期学生请假事项的规定

为加强小学期教学管理,保证正常教学时间,严肃校级校规,特发布此规定:

1、总的原则,小学期作为厦门大学的正常教学时间,将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同学,不得擅自离校。

2、短期离校的同学(3天以内),需提前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报告,递交书面请假条,并由家长向辅导员电话确认后,方可离校。返校时,需再次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报告(报平安、销假)。

3、个别同学,如因极特殊原因,确需于小学期提前离校者,考虑到漳州校区赴本部请假确有不变,由同学自行发送电子邮件至学院副院长赵振祥老师处(Emailzzx1963@xmu.edu.cn),待学院领导确认批准后,递交书面请假条至辅导员处备案,并由家长向班主任及辅导员电话确认后,方可离校。

 

 

新闻传播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