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放假期间安全注意事项

新闻传播学院全体同学: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清明节期间全校课程安排调整如下:

331日(星期六)课程与42日(星期一)课程对调;

41日(星期日)课程与43日(星期二)课程对调;

 根据国家规定:42日至4日清明节放假,共3天。其中:331日(星期六)至41日(星期日)照常上课,4月2日(星期一)为3月31日(星期六)调休日,43日(星期二)为41日(星期日)调休日,44日(星期三,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假日,请同学们自主安排学习和休闲度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离校外出时,应向学院辅导员履行外出请假手续,填写离校登记表。

2、外出时,请检查房间的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切断电源。并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严禁违章使用电器。

3、出游时要结伴同行,严禁到危险地带,注意交通安全,搭乘有正规营运执照的车船;

4、在节日期间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5、严禁到水库或海边游泳;

6、宿舍不得留宿外人;

7、女生必须三人及以上同住;

8、外出同学请于442000前返校,未能及时返校的请及时向辅导员请假。

9、天气多变,预防感冒。

最后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新闻传播学院

201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