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学导师组的条例(征求意见稿)

新闻传播学院

研究生教学导师组的条例

(征求意见稿)

 

        本院根据学校精神,以及本院实际情况,探索硕士生导师组研究生培养机制。鼓励本院鼓励导师们志愿组织导师组,优化研究力量配置,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如果研究项目不需要设立导师组,可按现行研究生培养机制进行。现将有关条例公布如下,请全院师生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

 

一、           导师组根据研究项目设立

本院硕士生导师可以根据研究项目需要,向学院学术委员会申请设立导师组。设立导师组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一份、课题立项书、经费到账证明。导师组成立后,学院给予必要的支持,包括所带研究生数量的配置,相关课程的开设,如果是国家级课题或横向课题到帐课题在20万以上,可以申请设立学院研究中心做为研究及教学平台。 

 

二、       导师组导师与学生的组织

        导师组由课题研究主持人根据需要具体组织。导师组由课题负责人敦请本院教师及本院兼职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组成。

在学院导师分配时,导师组向研究生介绍研究项目的基本情况,导师组里的导师情况。研究生可向导师组提出申请,由导师组挑选,实行研究生与导师组双向选择。

 

三、     导师组实行主导师负责制

设立主导师一名。主导师由研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本院老师担任。导师组实行主导师负责制。科研工作量分配,研究生导师分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导师分配、论文导师署名等,均由导师组协商的基础上,由主导师具体负责。

 

四、             导师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

导师组导师组教学及科研必须在学校相关规定,保证教学研究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在此基础上,发挥导师组的团队机制优势,积极围绕研究课题组织科学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社会实践等形式,活跃学术气氛,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教学科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