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本周六(10.29)、周日(10.30)下午2:30,于法学院B138、150人教室由实验室老师进行摄像机、照相机使用的培训。
这次培训对象面向全院学生,培训两周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实验设备使用考试,通过考试的同学,才能借用设备。(具体请参阅院网站《实验室管理规范》)
特此通知
实验中心
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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