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年我校西藏学生困难补助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补助等级
此次补助对象为我校招收的全日制西藏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本科生。其中一等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三)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
《2010-2011学年西藏少数民族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登记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
各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学院根据“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中“资助管理”困难生认定信息和学生提交材料对其资格审核,并填写“学院建议评定等级”一栏。
(二)申请学生上交材料和时间
《2010-2011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登记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29日前发送至学院评优邮箱:xwxypy@xmu.edu.cn,(表格和标题注明“2010-2011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年级和姓名”字样)。
附件:2010-2011学年西藏少数民族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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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