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生处通知:http://xsc.xmu.edu.cn/article.asp?ArticleID=2102
2011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28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0项)、定向奖学金(6项)和专项奖学金(2项)三大类。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1.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各6名,共18名):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
(2)研究生(各4名,共12名):原则上各学院、研究院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3)“三大奖”采取差额评选,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的未获得“三大奖”的候选人可以参评其他面向全校的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项奖学金(扣除个别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申报名额等额报送。为避免有些研究生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学院、研究院可分别申报1-2个硕士和博士备选名额。
新闻传播学院同学可申报校庆奖学金奖项级分配名额如下:
本科生在校学生数:435;分配名额共12人
三大奖:1人
电信奖学金:2人
建行奖学金:2人
工行奖学金:2人
中行奖学金:1人
杨容容奖学金:1人
东阿阿胶奖学金:1人
众和奖学金(一等):1人
国际奖学金:1人
研究生在校学生数:251;博士生在校学生数:18人;分配名额共6人。
三大奖:2人
建行奖学金(只可研究生申报):1人
工行奖学金(只可研究生申报):1人
众和奖学金(二等)(只可博士生申报):1人
吴宣恭奖学金(只可研究生申报):1人
另:国际奖学金:原则上有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的学院(研究院)可申报1名硕士研究生作为候选人;原则上有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的学院(研究院)可申报1名博士研究生作为候选人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厦大学〔2007〕12号)执行。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算法采用“学分绩点”,计算结果可以由教务系统自动生成,计算方法见附件2。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0〕42号)执行。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0〕42号)执行。
4.其他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原来颁布以及最新修订、制定的评审办法执行。
各项材料请大家参阅http://xsc.xmu.edu.cn/Soft_Class.asp?ClassID=0&page=1
四、各类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一)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
1.申请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的本科生需同时提交《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3)及《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2.研究生需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
(二)国际学生奖学金
1.申请国际学生奖学金的本科生,提交《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7)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校级奖学金
1.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4)一式两份。
2.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3.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式一份(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2)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3)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支教或义务献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6)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7)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9年版)》(厦大人〔2009〕62号)以及《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10年版)》(厦大人〔2010〕66号)为准(以上申请表和相关文件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④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各位提交的以上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另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备注学分绩点及其学业成绩排名,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院会统一向教学秘书提请,无需学生个人打印);
五、各项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1.各位同学需要提交的材料
学生个人提交的《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各单位材料提交要求
各位同学请与3月9日上午11点前,将各项材料打印装订,交至新闻传播学院团委办公室412,并同时将电子版于3月9日前发送到: xwxypy@xmu.edu.cn ,邮件名为:校庆奖学金(申请的项目)+姓名。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
附件1:厦门大学201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附件2:关于学分绩点的说明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附件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附件5:《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6:《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附件7:《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科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