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0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有意申请的同学请登陆学生处网站(http://xsc.xmu.edu.cn/article.asp?ArticleID=1539)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 xwxypy@xmu.edu.cn(邮件名称为:申请奖学金类别+姓名+年级,例如:台湾生奖学金+李雷+2007级本科生)。 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整理,暂不需上交。

截止日期:1120(周五)上午1000

 

 

 

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港澳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特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面向在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专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及华侨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第三章  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第四条  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l.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1000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二等奖1500名,每生每学年3000元;三等奖2600名,每生每学年2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50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200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400名,每生每学年3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30名,每生每学年8000元;二等奖60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三等奖100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中央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奖学金等级、名额和奖励标

 

申请表

海外生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

海外生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