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有意申请的同学请登陆学生处网站(http://xsc.xmu.edu.cn/article.asp?ArticleID=1539)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 xwxypy@xmu.edu.cn(邮件名称为:申请奖学金类别+姓名+年级,例如:台湾生奖学金+李雷+2007级本科生)。 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整理,暂不需上交。
截止日期:11月20日(周五)上午10:00
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港澳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特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面向在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及华侨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第三章 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第四条 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l.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1000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二等奖1500名,每生每学年3000元;三等奖2600名,每生每学年2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50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200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400名,每生每学年3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30名,每生每学年8000元;二等奖60名,每生每学年6000元;三等奖100名,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中央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奖学金等级、名额和奖励标
申请表
海外生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
海外生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