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申请评奖(研究生)的通知

200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申请现已开始,具体通知详见学生处:http://xsc.xmu.edu.cn/article.asp?ArticleID=1468

申请注意事项:

一.可参评的奖学金项目

根据学生处通知,我院学生可参评的项目包括:光华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汇丰银行大学奖学金”等5项奖学金。

 

二.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校级奖学金的学生,除必须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外,还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1.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2.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3.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支教或义务献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二,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志愿服务证明需学院团委签章并经校团委认定;

6.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7.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8.科研成果复印件。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大人事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8年版)》(厦大人�200873号)以及《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9年版)》(厦大人�200962号)为准(以上申请表和相关文件可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区下载),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 JCR期刊目录(07年版)”(可登陆http://yjsy.xmu.edu.cn/hy/show.asp?id=2395下载)。

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厦门大学200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申请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的证明材料需更加详细,需详细介绍个人情况及发表文章所在期刊的影响力,参加课题和科研项目的名称及有关课题和科研项目的简单介绍(资料另附)。

 

三.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表填写说明请参照附件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918号)

2.得分部分不用填写。

 

四.申请办法

1.请在918日中午12点之前将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纸质版)送到年级负责人处(研究生 宋津津13806022760;博士生 刘振13696918431)。逾时不候。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wxypy@xmu.edu.cn。主题注明“校级奖学金申请表+年级+硕士/博士+姓名”

2.务必备齐材料,申报材料不全的将不再予以催补,在审核时将直接扣掉此项得分,由此造成未获奖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一:《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附件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