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位毕业生必须凭以下三证亲自办理毕业手续:
1、 本人学生证。如果学生证已丢失需要本人出具学生证丢失证明,格式如下:“证明(题目)本人XXX新闻传播学院XXX专业本科/研究生,学生证已丢失,特此证明。签名XXX 日期XXX”
2、物业退宿证明,请于近日到芙蓉物业处办理。
3、未于22日之前去图书馆办理清还手续的同学,需要凭借图书馆开具的“厦门大学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
二、 毕业手续流程如下:
时间:6月26日下午3点半-6点半
地点:新闻传播学院大楼210教室。
1、携带三证(学生证、物业退宿证明、图书馆开具的“厦门大学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用于学生证核销前审核。
2、 盖完学生证核销章,以此为凭借,依次领取学位证、毕业证、报到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
二、学位证和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委托领取手续:
如果本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毕业证等证书,则要受托人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相关证件。
委托书格式如下:“委托书(题目) 本人XXX今委托XXX于六月二十六日领取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切后果自负。
本人身份证号XXXXXXXXX
受托人身份证号XXXXXXXX
2009年6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