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

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附件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各单位参赛选手情况登记表 

 

各学院团委:

海洋是人类共有的蓝色家园,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宝库。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探索、开发、利用、保护海洋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青少年,尤其大中学生是未来海洋事业发展的生力军。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将于20109月至11月组织开展将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竞赛分为中学生组和大学生组,我校将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组的竞赛,现就大学生组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增强海洋意识”和李长春同志“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意义重大”的重要指示精神,使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海洋,认识海洋,热爱海洋,并投身海洋事业,同时也吸引全社会更加关注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

二、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

三、竞赛形式

参赛形式分为个人参赛及学校参赛两种形式。

  1.个人参赛:所在学校未组织参赛的选手可通过网络注册、答题进行初赛、复赛,决出优胜者参加电视总决赛。

  2.学校参赛:全国分为四个赛区,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赛区选拔,各赛区决出优胜者可参加电视总决赛。

  电视总决赛采取现场竞赛、电视录播方式进行。

四、竞赛时间

92011月中旬

五、竞赛资料

竞赛题目相关知识点可从中国网(www.china.com.cn)、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www.haiyangri.com)、海洋出版社网站(www.oceanpress.com.cn)免费下载。

六、竞赛细则

1.个人参赛

  (1)注册: 所有参加竞赛的选手必须在答题之前登陆中国网知识竞赛页面,填写在读学校、所在班级、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参赛组别等信息进行注册,取得参赛资格。

  (2)初赛: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920108登陆中国网答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排序,前100名进入复赛,并于1011在中国网、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海洋出版社网站公布取得复赛资格选手名单。

  (3)复赛:取得复赛资格的选手将于10121030由竞赛组委会组织进行网络考试,现场出具客观、主观题,并根据选手答题成绩确定个人参赛获奖人员。其中,前3名获个人一等奖,并组成联队参加电视总决赛,4-10名获个人二等奖,11-20名获个人三等奖。

  2.学校参赛

  全国分为四个赛区。各学校自行进行初赛,组成代表队(每校3名队员,1名领队)参加所在赛区复赛,每个赛区决出的1支优胜队参加电视总决赛。

  3. 电视总决赛:

  5支代表队参加电视总决赛。现场答题部分的电视总决赛于11月中旬举行(现场答题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七、奖项设置

1.团体奖

  团体一等奖4个,即入围电视总决赛的学校代表队,学校获得团体一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一等奖。

  团体二等奖4个,即获得分赛区第二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二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二等奖。

  团体三等奖8个,即获得分赛区三、四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三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三等奖。

  团体优胜奖若干。

  2.个人奖

  个人一等奖15名,选手通过电视总决赛决出特等奖2名:“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免费赴南极考察;“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可免费赴北极考察。其余一等奖获奖者及领队免费随“中国海监”船赴西沙考察。

  个人二等奖19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个人三等奖34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3.组织活动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单位组织活动奖,颁发证书。

  4.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参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重复参赛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2.有意向参加比赛的请在108前填写好《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各单位参赛选手情况登记表》,发送到xwxywh@xmu.edu.cn

3.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取得联系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奖励资格。

  4.赴南北极、西沙考察和参加夏令营的获奖者须具备必要的身体健康条件。

  5.考察活动、夏令营活动等奖励因获奖选手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视为放弃奖励,所有奖励不予折现,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6.竞赛活动及所有奖励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九、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刘箴言  潘峰   010-62100098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大慧寺路8号海洋出版社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yliu@soa.gov.cn

校团委:唐腾凤,2186206

附件: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各单位参赛选手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