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第19届游泳运动会竞赛规程(漳州校区)
一、 竞赛时间与地点: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在漳州校区游泳馆举行。
二、 竞赛项目(1、2年级):共11个
50米、100米、200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 参加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共12人(男女比例不限)。
2、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参加人数不限。
3、报名时,每个代表队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报名表格,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漳州校区体育器材室(报名表格可到体育教学部网站下载:http://tyjxb.xmu.edu.cn);同时将报名表发送到负责老师邮箱中:wxinghe76@163.com。
特别注意:报名表须按男女各组别分别填表打印,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4、报名处:漳州校区体育教学部器材室(风雨球馆一楼)
5、报名过后各代表队不得更改,补报或换人等,逾期报名作弃权论。如只有3人(队)报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该运动员(队)可重新补报其它项目。
四、 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各项目都采用一次性决赛。
五、 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团体:取前8名。
2、团体计分办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个项目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个人项目:各组男女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注:特长生单独取名次)。
4、集体项目:各组均取前8名,按9、7、6、5、4、3、2、1的2倍计分。
5、凡破校记录者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加一次分。
六、比赛总成绩列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计分。
七、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6月19日中年12:30在漳州校区宾馆大厅。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8.4.13
厦门大学第19届游泳运动会竞赛规程(校本部)
一、 竞赛时间与地点:2009年6月27~28日(星期六、日)在厦门大学王清明游泳馆举行
二、 竞赛项目(本部3、4年级及研究生):共11个
50米、100米、200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 参加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共12人(男女比例不限)。
2、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参加人数不限。
3、报名时,每个代表队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报名表格,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体育部办公室(报名表格可到体育教学部网站下载:http://tyjxb.xmu.edu.cn);同时将报名表发送到负责老师邮箱中:wxinghe76@163.com。
特别注意:报名表须按男女各组别分别填表打印,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4、报名过后各代表队不得更改,补报或换人等,逾期报名作弃权论。如学生组只有3人(队)报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该运动员(队)可重新补报其它项目。
四、 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个人项目参加比赛人数超过8人时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时直接进行决赛(注:接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五、 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团体:取前8名。
2、团体计分办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个项目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个人项目:各组男女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注:特长生单独取名次)。
4、集体项目:各组均取前8名,按9、7、6、5、4、3、2、1的2倍计分。
5、凡破校记录者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加一次分。
六、比赛总成绩列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计分。
七、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6月24日晚7:00在体育部会议室(王清明游泳馆三楼)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