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人选的通知

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人选的通知》(团闽委办【20109号)的要求,团省委将在五四前后评选一批优秀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4.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5.本人或所在单位曾获得县级(含)以上组织表彰。

(二)、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热爱团的岗位,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显著;

4.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6.本人或所在单位曾获得县级(含)以上组织表彰。

二、申报方式

请于31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xwxypy@xmu.edu.cn

 

附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