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人选的通知》(团闽委办【2010】9号)的要求,团省委将在五四前后评选一批优秀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4.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5.本人或所在单位曾获得县级(含)以上组织表彰。
(二)、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热爱团的岗位,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显著;
4.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6.本人或所在单位曾获得县级(含)以上组织表彰。
二、申报方式
请于3月1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xwxypy@xmu.edu.cn。
附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