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位同学

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我院本科生可参评奖项如下

奖学金名称

奖励名额

奖励对象

限制性条件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差额)

1

台湾、港澳学生

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5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3)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等待后续通知)

1.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1)《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

3) 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材料整合在一个PDF/Word文件里,不要直接发送各种文件的压缩包)并清晰命名文件】:

(1)学习成绩登记表厦大信息门户—学生证明申请系统—中文成绩单)申请表中的成绩请使用2024-2025学年含校选课成绩(9月17日已经通过班委发给各班)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2024-2025学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汇截图,荣誉时长+信用时长,周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0日,需有本人姓名、并证明为周期内的时长)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1.提交要求: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wxypy@xmu.edu.cn,主题及附件命名“【25宝钢】+姓名+联系电话”。

纸质版材料待通知后提交至至善楼(新闻楼)315钟慧岚老师处。

2.材料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2日(周一)11:30

注意:电子版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1、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以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2、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其他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德育分、智育分中的科研实践成果分、竞赛分的计算依据为参评学生在学期间的所有表现,其中德育分加分事迹、科研实践成果和竞赛项目在参评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时,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联系人:钟老师,2187571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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