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教育部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本科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
本奖学金与2025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奖励标准
我院本科生可参评奖项如下:
奖学金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申请条件 |
教育部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4(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 | 特等奖(最终由一等奖产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学年4000元 | 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
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 2 | 特等奖(最终由一等奖产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学年4000元 | 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院系。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以空着,老生填写2024-2025学年相关情况,由学院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标准请按附件3中《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执行。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院系报送的材料,评选确定获奖建议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等待后续通知)
(1)《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1)
(2)《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材料整合在一个PDF/Word文件里,不要直接发送各种文件的压缩包,并清晰命名文件,材料依据《汇总表》加分项目顺序附上,并在材料前标注“加分类型-具体项目”,如“社会活动分-竞赛分-第十六届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福建赛区二等奖(团体)”】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4-2025学年,周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0日,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1)学习成绩登记表(厦大信息门户—学生证明申请系统—中文成绩单);申请表中的成绩请使用2024-2025学年含校选课成绩(9月17日已经通过班委发给各班)
(2)2024-2025学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汇截图,荣誉时长+信用时长,周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0日,需有本人姓名、并证明为周期内的时长)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所获荣誉称号、服务社会事迹、竞赛项目需附证书复印件、认定材料或书面证明。科研论文和文学、新闻作品需附刊物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调研报告、咨询成果需附认定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艺术和建筑作品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自2025年起,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系统上线运行,学校需通过评审系统报送所有奖学金评审材料。为确保系统申报顺利,请务必严格按申请审批表的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包括字体与格式)。学生申请理由及院系审核意见须由本人认真撰写,严禁抄袭或内容雷同。如未按要求提交,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1.提交要求:
①电子版材料请及时按要求填写下列表单
https://f.wps.cn/g/Ke8i4gQD/
【WPS表单】邀你填写「教育部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
②纸质版材料待通知后提交至至善楼(新闻楼)315钟慧岚老师处。
2.材料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5日(周一)12:00
注意:电子版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钟老师,0592-2187571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