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本次奖学金各位同学

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我院本科生可参评奖项如下

奖学金名称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申请条件

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3

6000元

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注:2025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奖学金,2025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2025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本次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5〕9号)

2.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等待后续通知)

1)《厦门大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材料整合在一个PDF/Word文件里,不要直接发送各种文件的压缩包)并清晰命名文件】:

1)学习成绩登记表(厦大信息门户—学生证明申请系统—中文成绩单)申请表中的成绩请使用2024-2025学年含校选课成绩(9月17日已经通过班委发给各班)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2024-2025学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汇截图,荣誉时长+信用时长,周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0日,需有本人姓名、并证明为周期内的时长)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1.提交要求:

①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xwxypy@xmu.edu.cn。

②纸质版材料待通知后提交至至善楼(新闻楼)315钟慧岚老师处。

2.材料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2日(周日)12:00

注意:电子版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1.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以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2.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其他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德育分、智育分中的科研实践成果分、竞赛分的计算依据为参评学生在学期间的所有表现,其中德育分加分事迹、科研实践成果和竞赛项目在参评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时,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联系人:钟老师,2187571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