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2009)厦大学20号〕的文件精神,今年学校继续开展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现将2011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学院党务秘书、青年专任教师;

2.优秀研究生尤其是硕博连读的研究生。

二、选聘人数

按照《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的配备原则,各学院(研究院)结合目前辅导员在编实际情况进行申报,配备原则如下:

1专职辅导员配备不足的学院,可以按缺编数的11.5配备兼职辅导员;

2没有本科生的研究院配备1名兼职辅导员;

3全日制研究生人数200以上的学院,超过200人的学生数按1200的比例配备兼职辅导员;

4.新成立学院根据专职辅导员配备数和当前学生数综合考虑。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道德品质优秀,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5.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要学业优良,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在校党政机关部门实习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选聘时间安排

1.报名:916921学院(研究院)根据《厦门大学2011年各学院(研究院)辅导员岗位核定表》确定今年选聘人数,并进行宣传发动,可以在全校内公开选聘;应聘者填写《厦门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并交纸质版到新闻传播学院团委办公室412,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wxywh@xmu.edu.cn

2.资格审查:922923学院(研究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923前将推荐人选的资料报送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处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组织考核:924928用人学院(研究院)组织面试考核,由学院(研究院)与拟录用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选。

4.审批:929930用人学院(研究院)将《拟聘兼职辅导员面试情况登记表》(见附表3)和相关材料以及拟录用人选报学生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学生处发布录用结果,通知录用人员与学院(研究院)签定聘用协议书,由学校发放聘书。

五、有关管理工作

1.用人学院(研究院)必须加强兼职辅导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兼职辅导员必须“带班带生”制度。学校将根据制订的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推进兼职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建设。

2.兼职辅导员凡因故需要予以解聘或调整的,应及时上报学生处备案。

3.此次兼职辅导员选聘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在下一年度聘用兼职辅导员时,对工作出色者优先聘用。

 

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