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自带档案和延迟寄送档案的通知

     需要申请档案自带和延迟寄档案的毕业生同学请在周二下午5:30之前将申请书交到院楼412办公室给值班的助理收,逾期不候!
     申请书需要注明只延迟到7月24日和到期后寄往的地址,没有注明地址和到期没有提供新地址的同学默认为寄回生源地,申请书需要写明自带或延迟的原因,自带档案的同学要写上后果自负,延迟寄档案的同学需要缴交寄送档案的费用10元整。档案最迟在7月24日寄出。
 
     请申请延迟寄送的同学尽快把钱交到院楼,否则视为申请不成功!未申请成功的同学档案仍按生源地址按期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