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费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9 来源: 点击数:

《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厦大财〔20046号)文件(以下简称〈完费注册管理规定〉)规定:

“各类学生在注册前未足额缴清学费或培养费、住宿费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其所修课程暂不予确认成绩,待其足额缴清后确认;未足额缴清住宿费,学校暂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请未缴费的同学学及时缴费,如果是经济确实有困难、无法足额缴清应缴费用的同学,请于2008922日早上9点前到学院教学秘书处填写签订《厦门大学各类学生遵守完费注册管理规定承诺书,并找学院分管的副书记签名同意。

本科生教学秘书李鑫,电话2185952,研究生教学秘书王旖旎,电话2185951,教学秘书办公室院楼402.本科生分管的副书记林盛铨老师,电话8740554;办公室院楼416;研究生分管的副书记叶虎老师,电话13799794895,办公室,院楼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