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6-09-15 来源: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情况,现将我校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6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2026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和本次奖学金不可兼得。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审年度周期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2026年8月。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全校差额评选1名,每名10000元。学院可推荐1人参与评选。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材料提交要求

1. 纸质版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一式一份):

①《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

②成绩单(需提交教务平台申请开具的最新的成绩单)

③相关证明材料

2.电子版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材料收集】https://f.wps.cn/g/KTqGj1s2/。

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17日(周四)12:00前交至至善楼315办公室张弛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7日(周四)12:00前进行填写提交。

六、计分标准

《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2)、《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附件3)

由于时间紧急,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