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名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0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7项)三大类。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
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附件3。其中: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共15名):我院可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单位最优秀的学生代表;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扣除定向颁发名额)按照各单位人数进行分配,各单位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如各单位在评选时有需要在硕博之间调整名额的,可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2个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请标明推荐顺序。若推荐名额出现空缺,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我院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奖项名称 | 本科生申报名额 | 评奖要求 |
本科生(非海外生)候选人基本参评条件【以下奖项均适用】 | 1.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4.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5.成绩、志愿服务和竞赛等的证明材料评审周期: (1)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为在学期间。 (2)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为2023年2月12日—2024年2月24日(2023年春季、夏季及秋季学期)。 | |
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详见评审办法 |
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 2 | 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评审周期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 1 | 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评审周期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
黄仲咸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张亦春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清寒奖学金 | 1 | 家境贫寒,生活简朴的困难学生 |
鹭燕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闽都陈嘉庚公益基金会•厦门国际银行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陈唱国际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邱华炳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曹德旺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傅鹰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钱伯海奖学金 | 1 | 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
(二)定向奖学金
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差额评选)。
奖项名称 | 本科生申报名额 | 评奖要求 |
陈掌谔奖学金(定向奖学金) | 不限 | 体育特长生:参评年度所修课程成绩及格以上;获得省级比赛前3名、国家级比赛前8名(团体比赛为主力队员)者方可参评;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旷训记录不得超过两次(含两次);不得连续两年获得该项奖学金 |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4。(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睿科创新科学仪器奖学金、出版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6项专项奖学金目前已经评选完毕,此次不可申报)
奖项名称 | 本科生申报名额 | 评奖要求 |
国际学生奖学金 | 1 | 如无新的突出表现和成果,国际学生奖学金在校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申报。 |
四、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和《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定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7号)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奖项具体评奖办法详见附件7。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特别注意部分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生处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 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 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本次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六、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及要求
1、相应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2、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以根据学院评定办法加分细则提供相应材料):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必须是志愿汇APP志愿时长截图,志愿汇-我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制作我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3)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6)奖学金获奖证书;
(7)竞赛获奖证书;
(8)科研成果: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电子版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在未列入本目录的原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效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
请自主核实成绩、志愿服务和竞赛等的证明材料评审周期(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评审周期为在学期间;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周期为2023年2月12日—2024年2月24日)。
请学生本人确认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有伪造不实信息,将依照校规严肃处理。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1. 电子版材料提交
(1)材料发送至邮箱:xwxypy@xmu.edu.cn。主题标明“2024年校庆奖学金(XX奖学金)+本/硕/博+年级+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无备注或者超过指定时间发送邮件均视为放弃申请。
(2)电子版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上午11:30
2. 纸质版材料提交
(1)奖学金纸质版材料交到至善楼(新闻楼)315处。
(3)纸质版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下午17:30
请学生本人确认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有伪造不实信息,将依照校规严肃处理。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