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厦门大学研究生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6-09-20 来源: 点击数:

    现公布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于2026年8月发布的《厦门大学研究生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下称“办法”),原《厦门大学研究生结业管理办法》〔(2023)厦大研49号〕同时废止。学院将结合上述《办法》,对已结业、符合有关条件人员提出的申请进行院级审核。

   如对《办法》中有关结业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申请等办理手续有任何疑问的,请及时通过指定邮箱,提前与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取得联系。原则上,已结业的博士生类别人员应当在学校规定的学位申请工作受理期前,至少提前9个月通过邮件提出相关需求;硕士生类别应当至少提前6个月通过邮件提出相关需求。学院将在接到个人有关咨询后进行建议和指导;对无法满足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将终止受理。

    此外,学院每年3月和10月中下旬启动毕业工作后,将暂停受理未定稿及未完成(预)答辩的人员的相关申请。请结业后的有关人员务必留意《办法》中规定的个人权限有效期。

    联系邮箱:xcyjsjw@163.com;系统申请操作说明详见本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