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6-10-08 来源: 点击数:

现公布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于2026年8月发布的《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下简称“办法”),原《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办法》〔(2023)厦大研50号〕同时废止。学院将结合上述《办法》,对符合有关条件人员提出的申请进行院级审核。

提前毕业申请需在学校指定受理期限内,通过教务服务平台“提前毕业”应用提交并请导师审核。提前毕业资格的院级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每年2月15日及9月1日,如上述时间点为周末则提前至临近的工作日,如遇寒暑假则顺延至新学期开学,但个人提前毕业资格申请的数据提交时间应当在上述时间前完成(含导师审核环节)。

学院将依照学校最新《办法》原则,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院实施办法的修订。目前申请人仍可参照2019年修订说明核对个人申请条件(https://comm.xmu.edu.cn/info/1053/6545.htm)。为达到相关条件,论文定稿提交前的有关环节较正常学制毕业人员应有所提前(如,毕业学分审核工作、创新性成果的取得、预答辩的执行均应在院级审核截止前完成),即工作环节的截止时间不适用一般情况,采集方式可以参照。

个人取得提前毕业的资格后,方可进入到正常的毕业及学位申请考核环节,是否取得提前毕业资格,将以学校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毕业工作规范请参照《新闻传播学院毕业生论文查重、送审、答辩、申请学位相关通知》规范执行(https://comm.xmu.edu.cn/info/1701/64562.htm)。

学院业务咨询邮箱:xcyjs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