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5-2026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2)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参评,外籍生和交流生不可参评)。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新闻传播学院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如下:
奖项 | 评选比例 | 名额 | 奖励金额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可参评学生数的10% | 15 | 1000元/人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 30 | 500元/人 |
学业进步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 3 | 500元/人 |
学术创新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 15 | 500元/人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 7 | 500元/人 |
志愿服务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 7 | 500元/人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 7 | 500元/人 |
文体优秀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 7 | 500元/人 |
其他六种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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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评条件
详见(厦大学〔2013〕19 号)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除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班级(或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不同类别课程的权重以及可纳入参评范围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确定。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3.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3.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4.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
艺术类学生必须在省级正式文艺比赛(不含邀请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全国正式文艺比赛(不含邀请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正式文艺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方可参评。体育特招生必须在校运会破纪录或参加省级正式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获得前3名或参加全国正式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获得前8名或在国际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方可参评。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5年11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审程序与材料提交要求
(一)有意参评上述项目的学生于5月28日17:00前(周四)填写线上信息收集表
链接:https://f.wps.cn/g/jeMibX5W/
(注意:由于毕业生成绩录入仍在流程中,若提交时间有调整,将通知各班班长,请同学们留意相关通知)
请自主核实成绩、志愿服务和竞赛等的证明材料评审周期。评审周期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5月28日。
(二)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本优评奖系统”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四)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