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校级与院级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 点击数:

位同学

2025-2026学年本科生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本通知包含本科生的校级毕业班评优与院级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及学院文件(见附件3)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1.校级: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5-2026学年内(即2026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2.院级: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包括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5-2026学年内(即2026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校级与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将同步评选,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若未入选,将作为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参评对象。

(二)我院评选名额

1. 校级毕业班评优

本科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10%2%8%2%我院具体名额为: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生

15

3

12

3

2. 院级优秀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

院级优秀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仅设院级“优秀毕业生”称号,评选名额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以内。


三、参评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应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

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院级“优秀毕业生”】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非国际生“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努力,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1次及以上,或个人、团队获得学校及以上通报表扬。

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国际生“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 对华友好,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学习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2025-2026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行为;2026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


五、评审程序与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参评上述项目的学生于6月1日17:00前(周一)填写线上信息收集

链接:https://f.wps.cn/g/0cHl2pYq/

(注意:由于毕业生成绩录入仍在流程中,若提交时间有调整,将通知各班班长,请同学们留意相关通知)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