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6-09-16 来源: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6年下半年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学〔2019〕51 号))》(附件2)

3.《厦门大学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9月修订)》(附件3)

4.《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9月修订)》(附件4)

二、评审周期和评选名额

(一)评审周期

评审周期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8月31日-2026年9月6日。

(二)评选名额

1、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等额1人,每人奖励3000元;

2、宝钢特等提名:

(1)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本次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经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产生的该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由我校作为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经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后,确定其是否获评特等奖。如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三、评奖材料提交要求及提交方式:

1.电子材料提交:于9月18日18:00前填写线上信息收集表【新闻传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f.wps.cn/g/MqpttH1i/(本收集表仅做信息收集之用),并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上传(文件命名为【26校奖+年级+姓名+申请表/证明材料+联系方式】),超过指定时间填写视为放弃申请;

2.纸质材料于9月22日12:00前,提交至至善楼315团委办公室张弛老师处。如纸质材料无签字盖章,则前期电子材料作废。具体材料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材料: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2.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

3.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2)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6,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一式两份)

2.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背后写姓名,请勿粘贴在评审表上)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参考附件7,以志愿汇APP为准);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科研成果分级分类(T1/T2/E/I/G1/G2),请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厦大人〔2025〕29 号)标准执行。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特别提醒:提交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科研成果必须为2025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6日间获得,非期限内取得的成果视作无效;

3.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