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学〔2019〕51 号))》(附件2)
3.《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3)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及评审周期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评审周期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8月31日-2026年9月6日。
(二)评选名额
仅1人,每人奖励10000元
三、评奖材料提交要求及提交方式:
1.电子材料提交:于9月18日18:00前填写线上信息收集表【新闻传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f.wps.cn/g/DyfP1t9a/(本收集表仅做信息收集之用),并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上传(文件命名为【26燕宝+年级+姓名+申请表/证明材料+联系方式】),超过指定时间填写视为放弃申请;
2.纸质材料于9月22日12:00前,提交至至善楼315团委办公室张弛老师处。如纸质材料无签字盖章,则前期电子材料作废。具体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按附件5模板填写,不要修改表格样式,不得删减内容,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
(3)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醒:提交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前学年三大奖除外)、院级奖学金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6-2027学年三大奖(2027年校庆期间评选);
3.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科研成果必须为2025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6日间获得,非期限内取得的成果视作无效;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