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及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名称 | 评选对象 | 特等(8000元) | 一等(6000元) | 二等(5000元) | 三等(4000元) | 申请条件 | 备注 |
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本科生老生 | 待定 | 1 | 1 | 1 | 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侨本科生 | 定额评选 |
本科生新生 | / | / | / | 待定 | 2026级新生可申报该奖项,但仅可获评三等奖。 全校共20个名额,学生自由申报,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
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 本科生老生 | 待定 | 1 | / | 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 | 学院按分配名额上报,最终由学校组织参与差额评选 |
本科生新生 | / | / | / | 待定 | 2026级新生可申报该奖项,但仅可获评三等奖。 全校共14个名额,学生自由申报,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
(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名称 | 名额分配 | 奖励标准 | 申请条件 | 备注 |
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 2 | 8000元 | 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 | 2026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
备注:
1. 本科生特等奖由一等奖中产生。
2. 各项奖学金均不可兼得:上述各类奖项不可与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台湾学生若同时符合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3.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等原因导致奖项出现空缺,各学院可申报本科老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各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同时走完相应奖项评选程序,并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申报规则
针对台湾学生老生同时可申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两项奖学金的实际情况,差额类申报人员可填报志愿作为校级评审遴选参考,具体说明如下:
(一)港澳侨生情况
港澳及华侨学生仅申报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无志愿填报环节。
(二)台湾学生情况
1.台湾学生新生仅申报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无志愿填报环节。
2.台湾学生老生:进行定额评选的院系可根据院内实际情况,按分配申报名额完成院内初审、公示后上报推荐名单。校级评审以学院正式报送的推荐结果为准,学校不对定额学院报送人员进行跨奖学金项目调剂。
3.台湾学生老生:进行差额评选的院系可允许学生同时申报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学生申报时须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校级评审按照如下流程开展:(1)分别针对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对各自的第一志愿申报人开展择优遴选。学生如被任一奖项拟录取,则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若某奖项仍有空余名额,从未被拟录取、将该奖项填报为第二志愿的申报人中纳入候选,候选人员与该奖项第一志愿合格人员统一排序、择优递补(注意:志愿仅作为评审顺序参考,不构成获奖保底)。
四、 评审年度及计分标准
(一)评审年度:
1.老生评审参考年度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2026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2.2026级新生参考入学成绩,请提供入学成绩相关材料。
(二)计分标准:《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五、奖学金评审办法
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
2.《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
3.《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3〕104号)
4.《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六、 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等待后续通知)
1. 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
(1)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福建省教育厅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
(1)厦门大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 相关证明材料(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提交入学成绩相应材料)。
(二)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1. 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请提交至「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材料收集」
https://f.wps.cn/g/awTyWqYm/
【WPS表单】邀你填写
(2)纸质版材料待通知后提交。
2. 材料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4日(周四)12:00
注意:电子版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别提醒:教育部表单里学生申请理由及院系审核意见须由本人、院系认真撰写,严禁抄袭或内容雷同。如未按要求提交,将无法通过教育部系统审核。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一)有反对“一国两制”或“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三)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吴老师,0592-2187571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