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及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3〕10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及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延期生除外。研究生全部实行差额自由申报,不分配固定推荐名额。
| 奖项类型 | 名额(全校差额) | 名额及金额 | 备注 |
| 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博士:无硕士:11 | 硕士:特等:1名(20000元/名)一等:1名(10000元/名)二等:3名(7000元/名)三等:6名(5000/名) | 2026级新生可申报该奖项,但仅可获评三等奖。 |
| 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 博士:7硕士:18 | (一)博士特等:1名(30000元/名)一等:1名(15000元/名)二等:2名(10000元/名)三等:3名(7000元/名)(二)硕士特等:1名(20000元/名)一等:2名(10000元/名)二等:5名(7000元/名)三等:10名(5000/名) |
| 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 博士:5硕士:36 | 博士:12000元/名硕士:10000元/名 | 2026级新生不可参评 |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考研成绩)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特别说明
针对台湾学生老生同时可申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两项奖学金的实际情况,差额类申报人员可填报志愿作为校级评审遴选参考,具体说明如下:
(一)港澳侨生情况
港澳及华侨学生仅申报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无志愿填报环节。
(二)台湾学生情况
1.台湾学生新生仅申报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无志愿填报环节。
2.台湾学生老生:学生可同时申报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学生申报时须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校级评审按照如下流程开展:(1)分别针对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对各自的第一志愿申报人开展择优遴选。学生如被任一奖项拟录取,则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若某奖项仍有空余名额,从未被拟录取、将该奖项填报为第二志愿的申报人中纳入候选,候选人员与该奖项第一志愿合格人员统一排序、择优递补。注意:志愿仅作为评审顺序参考,不构成获奖保底。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纸质版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一式一份):
①不同奖项对应的相关《申请表》(见附件3),新生填写考研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提交入学成绩相应材料;老生填写2025—2026学年相关情况。
②成绩单(提交教务平台申请开具的最新的成绩单)
③相关证明材料
2.电子版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厦门大学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信息收集】https://f.wps.cn/g/lXLFizDl。
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24日(周四)12:00前交至至善楼315办公室张弛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4日(周四)12:00前进行填写提交。
由于时间紧急,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计分标准
《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9月21日